年前离职,约定好的年终奖还能拿到吗

2020-01-05 22:19:41 重庆热线 WWW.CQOL.NET

春节临近,年终奖发放往往成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争议的焦点之一。

1月4日,浙江高院官方微信通报几起与年终奖相关劳动纠纷案件。法院建议,为避免因年终奖产生纠纷,劳动者在入职时,应该将工资(包括年终奖)标准、发放情况等事宜写入书面的劳动合同,同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公司的规章制度、涉及薪酬问题的录音录像等,出现问题时,可以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

典型案例

年中离职,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2017年4月,金某与某风机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职务为该公司的总经理,负责风机的技术问题,合同期限为三年。

双方约定,若金某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金某的年终奖为6万元。然而,2018年6月10日,金某接到该风机公司法定代表人发送的短信通知,被告知其上班至6月底后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上交公司相关资料。金某接受了,但因工资、年终奖问题没有协商好,开始了自己的仲裁、诉讼之路。

原来,金某此前已是外地一家风机公司驻温岭办事处的技术人员,双方先形成了人事关系,此后又与位于温岭的涉事风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了双重的劳动关系。

涉事风机公司表示,金某向两家公司提供的都是全日制劳动,劳动时间完全重合,其根本无法在同一时间为两家公司提供劳动。因此,与金某形成的劳动合同关系,涉事风机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但金某认为,自己为了履行合同已经付出劳动,有权依据约定取得相应的报酬,遂要求用人单位按比例支付年终奖。

最终法院支持了金某要求某风机公司支付30000元年终奖的诉求。

法院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虽然解除了,但劳动者因履行合同所付出的劳动,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取得相应的报酬。

点评:用人单位虽然可以根据自身效益、员工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但应当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或依法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来明确具体内容和标准。本案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已约定了年终奖,虽然合同解除,如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年终奖发放的标准或者劳动者不符合发放条件的,约定的年终奖应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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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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