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游学莫要说走就走 法律风险需事先了解

2019-01-06 13:37:28 重庆热线 WWW.CQOL.NET

法律风险需事先了解

随着消费水平提升和教育观念升级,游学目前已成为诸多家庭的普遍性需求。《2018中国国际游学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国际游学的主要用户是初高中生,相比于2016年国际游学白皮书的调研结果,2018年国际游学用户的年龄结构有更明显的年轻化、低龄化趋势。不过,家庭成员对合同的相关风险认知并没明显提高。

中学生陶陶在2017年暑假报名参加了学校举办的欧洲12日夏令营活动,全额支付游学费2.8万余元,并与学校和承办旅行社都签订了合同。但在出发前一周,陶陶突然得了急性肠胃炎,高烧不退,根本无法参加游学,陶陶家长紧急致电旅行社要求取消行程并退还费用,却被拒绝。

协商无果后陶陶家长将旅行社诉至法庭,要求返还已交费用。旅行社表示,合同明确约定,参加游学的学生在出行前30日内取消游学计划费用不退,陶陶临时取消行程相当于单方违约,并且旅行社前期已经为陶陶的出行支出了相应费用。法院最终判决旅行社退还陶陶费用两万元。

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法院之所以作出此判决,是因为涉案合同虽然经过家长签字确认,但旅行社无法拿出证据证明他们向家长明确、详细地解释了费用不退条款,因此这一条款是无效的。并且旅游法也规定,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在扣除必要费用之后,把余款退给旅游者。

“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对游学的认识上‘学’更大于‘游’,但是,就海外游学的法律属性来说,更多体现在‘游’,因此游学参与者受旅游法保护,游学合同适用旅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陈江涛直言。

据了解,目前海外游学纠纷主要集中在实际行程与宣传不符,以及旅行社“未成行不退费”的格式条款上。对于旅行社擅自缩短游学时间、国外活动变成国内培训等行为,游学学生家长可以用旅游法来保护孩子的利益,要求旅行社退还实际游学天数与约定游学天数的费用差额。

不过,海外游学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还不仅如此。

“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游学’,目前国内并没有制定具体的行业标准与制度,因此导致市场管理比较混乱。”陈江涛表示,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不同类型的国际游学活动分属不同的监管范围,实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国内学校与国外合作学校直接对接的游学项目监管较为完善,这种类型占整个游学市场份额的60%至70%。对于中介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等网络平台组织提供的游学活动,虽然其行为也合法,但门槛较低,相关部门直接管理乏力,并且不受教育部门监管,给学生和家长带来诸多风险。

务必留意目的地国法律

按照签约教育培训机构的安排,在签订合同后,会对高会然等游学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对出国注意事项和相关课程进行辅导。

“现在想来,仅凭网上的几篇文章就感觉自己对出国游学准备挺充分,这种想法还是简单了。”高会然说,随着对出国游学的了解越多,自己的担心也越来越多,当初“说走就走”的决定多少有些莽撞。

某教育培训机构驻石家庄办事处负责人李雅坦言,游学者慎重选择游学机构和签订明确合同只是一个开始,学生前期准备和出国后的一言一行,实际上都面临着不同国家法律和风俗差异所带来的一定风险。

“在国际游学行业,基本每年都会发生游学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导致孩子被遣返甚至被列入禁止入境黑名单的事件。归根结底,是由于国内外的法律和生活习惯存在较大差异,很多在国内感觉极为平常的事情,放在国外就属于出格甚至违法的事情。”李雅坦言。

李雅向记者举例,很多家长在孩子出国前会为其随身准备诸多常备药品,但是国外对药品管理相当严格,尤其是国内常见的各类抗生素消炎药、含有某些国家认定的违禁成分的中成药等,如果没有进行事先药品申报就擅自携带出境,轻者会被没收药品,重者可能被遣返或者在当地被起诉。

此外,一些行为在国外法律规定极为严苛,如未成年人吸烟饮酒、不遵守交通法规、在社交网站上发言没有约束,以及发表涉及种族、公共安全等的言辞,这些行为的后果都很严重。

“国外对于媒体内容和版权的监管尤其严格,很多孩子的电脑里盗版软件、网络下载影片横行,微信中不健康的表情包乱飞,在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这些行为其实很恶劣。”李雅说。

2014年7月,教育部发布《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其中明确规定,举办者要建立安全责任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带队教师要熟悉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含相关法律规定情况),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和较强的执行力,拥有良好的语言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遇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或其他紧急、突发情形的,领队和带队教师要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举办者报告。

客户经理告诉高会然的父母,家长要在孩子游学前务必进行自检。“出国游学没那么简单,之前要理性选择,签好合同后也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这对学生和家长都是一个考验。”

“国际游学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尚未制定全国统一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参加国际游学必须在内依照合同、在外依据法律。”陈江涛说。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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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周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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